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身份明、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然后将材料递交到当地食品品监管部门。
2.现场核查:监管部门会派员前往申请者所在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和环境要求,以及是否具备食品经营的条件。同时,还会对食品从采购、储存到销售的整个过程进行检查。
3.合格评定和审核: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进行评定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发放条件。如果审核通过,则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
4.缴纳费用: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此时,申请者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相应的费用,并获得正式的发票
三 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注意事项
申报业务时出现的专业名词含义如下:
(一)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二)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散称的带包装的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如带包装的糖果)不属于散装食品。
(三)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四)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五)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六)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七)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