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各区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会团体登记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受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需要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明文件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需要哪些资料?
1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2食品经营许可正本、副本
3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到期延期需要哪些资料?
11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22食品经营许可正本、副本
33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111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222食品经营许可正本、副本
333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丢失补办需要哪些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补办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原件
办理免费咨询电话:
136+++3978+++9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