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但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
成立时间:企业成立时间需满足一定要求,通常要求成立满一定时间,如一年或半年以上,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办公场所与专业设备
固定办公场所:企业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需满足基本办公需求,部分要求可能明确到具体面积,如100平米以上。
必要专业设备:企业需配备进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设备。
三、技术工程师要求
总数: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职称要求: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部分要求为不少于50%的技术人员需满足此条件)。
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人(部分要求可能放宽至不多于10%)。
专业要求:技术人员需为林业相关专业,如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森林病虫害、营造林、营林、林业、森林学、林学、林业设计、林业调查规划等。
社保明:所有参与资质申请的林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本公司拥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