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明、固定的办公场所明(面积不少于50㎡)。
人员材料: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劳动合同原件。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原件,且需满足一定数量的林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要求(通常不少于3名,其中林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1名,且林业工程师不少于1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原件(如申请相关资质)。
技术装备与管理制度:明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以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的文件。
业绩材料:
属于招投标项目的,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表或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非招投标项目的,提供项目合同、项目验收表或验收报告、项目发票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