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材料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书:
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的资质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辨。
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
提供企业在工商局备案的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工商局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明原件扫描件: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件扫描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明、任职文件、书、职称书等原件扫描件:
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任职文件、书、职称书等原件扫描件。
二、技术人员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列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岗位、职称等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明、职称书、等复印件:
提供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职称书、等复印件。
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
提供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文件。
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
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正式任命或聘任文件。
三、设备材料
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
列出本单位拥有的技术设备清单,并提供设备的所有权材料,如购物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
四、管理体系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书或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书或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书或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书或详细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五、办公场所材料
办公场所的产权明或者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明或一年以上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六、业绩材料(针对甲级资质)
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有关明材料:
提供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任务书、委托书或合同,以及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
七、其他材料
项目案例(如有):
提供相关的项目案例,包括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
企业简介:
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主营业务、技术优势等。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企业获奖书、科研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