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
0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0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0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0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0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材料:
01、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0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03、负责人身份明,经办人的身份明和委托书;
04、机动车辆行驶;
05、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从业资格及其复印件;
06、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07、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08、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09、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
10、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11、广东省道路运输IC卡照片校验回执;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