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交 资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明。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 资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明,含户口簿和身份,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明;外省市人 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在本地暂住、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明(房产或房屋租赁协议);(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税务局办理资料备案:(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复印件(3)经营场地明
申请营业执照的条件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等资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放营业执照。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