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GB1燃气管GB2热力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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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GB1燃气,gb2热力,gc1/2工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办理
燃气,热力,工艺压力管道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如下:
(1)GB1级燃气管道安装许可资质
(2)GB2级热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
(3)GC1级或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资质
一、管道焊接的一般规定
(1)管道焊接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焊工施焊。
(2)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 或《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 868的规定。
二、对管道用焊接材料的要求
(1)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选用。
(2)焊条、焊丝、焊剂及焊接用气体等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 3223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3)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温度应在 5℃以上。相对湿度
不应超过60%;
2)不同品种、型号、牌号和批号的焊接材料宜分类存放,并设置明确的区分标识;
3)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接材料,应重新作出鉴定,符合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4)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重新烘焙次数不应超过2次。焊工领用经烘焙过的焊条时,应使用专用的保温筒,随用随取。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设立依据:
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依据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纳入特种设备安装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