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数额规定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的后续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等事项公司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