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河南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时,人员业绩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
时间要求:业绩项目通常要求是在申请资质前 3-5 年内完成的,具体时间范围以河南省当地政策为准。
项目规模:应是中型及以下规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例如,风力发电项目单机容量小于 2.5MW、总装机容量小于 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地面电站装机容量小于 50MW,分布式电站装机容量小于 10MW;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 30MW 等。
项目角色:人员应在业绩项目中担任主要设计人员或项目负责人等关键角色,能证明其在项目中的技术贡献和主导作用。
材料完整性:需提供详尽的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日志、设备采购记录、调试与试运行记录、最终验收报告等,以全面证明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成果。
材料规范性:业绩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合同需清晰显示项目名称、规模、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验收报告需有验收单位的意见和盖章确认。
人员相关性:业绩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人员在项目中的参与情况,如在设计图纸的签名、项目相关文件中对人员职责的描述等,以证明该业绩与申报人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