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企业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册人员:在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2 项。
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 1 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 2 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3 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 1 项。
工程设计企业
一般需配备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如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以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为例,通常要求有:
注册人员: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人员若干,且专业齐全。
技术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均需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专业学历、职称和设计经历的人员,且在相关项目中担任过主要设计人。
具体的人员配备要求还需根据不同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参照相应的资质标准进行确定。同时,企业申报的人员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并经本人登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