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办理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乙级资质的标准要求如下:
单位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技术人员: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 人,且具有资源与环境和土木水利类高级职称专业人数分别不少于 1 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 10%。
技术装备: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
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以上为新设资质申请条件,若为资质延续,还需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且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需要办理其他相关资质的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