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延续标准依据《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执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资历和信誉
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的规定。
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钢结构设计经历,并主持过 2 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非注册人员: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 2 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设计系统与场所:具备必要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在进行资质延续申请时,企业需在资质到期前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书等。